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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动植物保护知识问答
发布时间:2013-10-13 13:03:47   来源:本站   作者:管理员   点击率:3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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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动植物保护知识问答

一、什么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和二级保护动物?《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九条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划分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和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两种,并在其他条文中规定了不同的管理措施,但它们的法律地位是相同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已于1988年12月10日经国务院批准,1989年1月14日由林业部、农业部发布施行。名录中列入陆生野生动物330多种,其中,国家一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有大熊猫、野骆驼、黑鹳黑颈鹤、等共90多种;国家二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有豺、荒漠猫、兔狲、大天鹅、猎隼等共230多种。

二、什么是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是指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以外,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在法律意义上,也就是指列入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野生动物。一般来讲,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在全国范围内都具有一定的数量或者相对较为珍贵。对这类动物除了按照《野生动物保护法》进行管理外,还要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进行管理。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九条的规定,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布,并报国务院备案。应当指出,已经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不得列入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

三、什么是濒危野生动物?濒危野生动物是指在其整个分布区或分布区的主要部分中处于有灭绝危险的野生动物。这些野生动物物种的种群已经减少到勉强可以繁殖后代的地步,其地理分布狭窄,仅仅存在于典型地方或出现在有限的、脆弱的生境中。如果不利于其生长和繁殖的因素继续存在或发生,便会很快灭绝。按照世界公认的标准,一个物种的数量少到以百计算时,即为濒危物种。目前许多野生动物濒危的原因,多是由于人类的过度开发利用和对其特殊生境的破坏造成的。濒危野生动物是国际公约和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要保护的野生动物。

四、“家养”动物还是不是野生动物?有些农民朋友问,我养殖的种类已经繁殖多代,成了“家养”动物,而且其他地方也在养,甚至加工、经营已形成规模,还算不算野生动物了?这里要告诉农民朋友,是不是野生动物,并不是根据繁殖了多少代或者动物所处的场所,即圈(笼)养还是野生状态来决定的;凡是前面讲的那两类动物名单里的种类,不论野外的还是圈(笼)养的,包括它们繁殖的后代,都是野生动物,都要按照《野生动物保护法》进行管理。这是因为它们虽经多代饲养,并没有发生生物学上的变化,从外观和遗传方面与野外的相比也没有改变。比如山鸡(环颈雉)经过长期饲养,已经很普遍并形成很大规模,但由于没有经过定向培育(例如杂交育种)的过程,养殖场所养的和野外的山鸡是无法区分的,所以仍然属于野生动物。

五、国家允许农民养殖野生动物吗?大家知道,野生动物是一项宝贵的自然资源,保护这项资源的目的,除了维护自然生态环境外,另一个重要目的就是满足社会上的一些需求,比如观赏、医药、毛皮、食用以及某些轻工原料等。但由于野生动物在自然界里的增长是有限度的,加上不断受到捕杀,所以国家确定保护野生动物的总的方针是:加强资源保护,积极驯养繁殖,合理开发利用。在《野生动物保护法》中还明确规定“国家鼓励驯养繁殖野生动物”。正确地开展野生动物的养殖活动,就可以减少野外资源的消耗,也是对资源的保护。但是,根据我国野生动物资源状况和不同的养殖目的,按照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并不是任何情况下、任何种类的野生动物都允许饲养的;对于农民来说,养殖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发展经济,所以应当选择有比较稳定的市场,国家允许产品加工、经营的种类;对于野生动物管理部门来说,农民的养殖活动能够符合以下两点,一般都是允许的:(1)养殖的动物是国家政策允许或正在推广养殖的种类。如鹿、蓝孔雀、鸵鸟这类传统养殖或外来的。(2)饲养的种源是合法取得的。一般是指从具有林业部门发给的“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或“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的养殖场购买的。

六、我国保护野生动植物的主管部门是哪个部门? 陆生野生动植物归林业主管部门保护,在自治区内,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的主管部门是区、市、县林业局,水生野生动物归渔业部门主管。
七、具备什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驯养繁殖野生动物?㈠有适宜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固定场所和必需的设施;㈡具备与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种类、数量相适应的资金、人员和技术;㈢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饲料来源有保证。驯养繁殖陆生野生动物需到当地林业部门申请驯养繁殖许可证。      

八、国家对哪些保护野生动物的行为给予奖励和表彰?㈠对保护、救治野生动物有功的单位和个人;㈡对举报、揭发、查处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有功的单位和个人;㈢在野生动物的驯养繁殖、科学研究等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
九、违法捕杀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应受什么处罚?情节严重的,送公安机关依刑法处罚;情节轻微不需判处刑罚的,没收猎获物、捕猎工具和违法所得,并处猎获物价值十倍以下的罚款;猎获物价值难以确定的,处以十万元以下罚款;没有猎物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
十、违法捕杀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受什么处罚?没收猎获物、捕猎工具和违法所得,处以猎物价值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猎获物的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

十一、未取得采集证或者未按照采集规范要求采集自治区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怎么处理?由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采集的野生植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有采集证的,并可以吊销采集证。

十二、未取得驯养繁殖许可证或者超越许可证规定范围驯养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怎么处理?由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处3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没收野生动物,吊销驯养繁殖许可证。

十三、每一个公民有没有保护野生动植物的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义务,对侵占或者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

十四你知道若羌县境内的保护的野生动物吗?目前,已知若羌县境内高等野生脊椎动物有65种,其中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由野牦牛、野骆驼、雪豹、藏野驴、藏羚羊、黑颈鹤、胡兀鹫、金雕等。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有棕熊、猞猁、盘羊、藏原羚、猎隼、藏雪鸡、大天鹅、鹅喉羚、塔里木兔等。

十五、你知道若羌县境内的自治区级保护的野生植物吗?自治区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有11种,其中一级有灰胡杨、白梭梭、梭梭、甘草、罗布麻等9种,二级有大沙枣、塔里木沙枣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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