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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平市旅游局关于切实做好 中秋国庆假日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0-7 23:10:22   来源:本站   作者:管理员   点击率:3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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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平市旅游局关于切实做好 中秋国庆假日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旅游星级饭店、各景区(点)、各旅行社:

   中秋国庆是旅游高峰期,为全面贯彻落实各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社会稳定,努力实现“安全、质量、秩序、效益”的旅游目标,现就做好中秋国庆安全生产工作作如下通知:

1、各单位对中秋国庆的安全生产工作要做到早计划、早安排、早部署、早落实。积极开展第三季度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专项整治,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和各种漏洞,立足超前防范,确保生产安全。

2、明确工作重点:

旅游景区(点)方面,重点做好通往旅游景区(点),特别是A级景区内的危险路段、交通路口、安全警示标识标牌的设置,做到规范、清晰、醒目、完善;防火、防盗、防滑、防停电、防塌方、防滑坡等急救设施、设备齐全有效;各游览游乐设施,特别是大型游览游乐设备,如索道、电梯等要进行细致的安全检查或维护,严禁带病运行;安全巡查人员要及时到位并践行职责;制定好游客受困等情况下的监管和客流疏导等应急预案。

旅行社方面,严禁租用无资质、无安全保证、无保险的交通工具;加强对导游人员的安全培训,使其熟练掌握应急预案和安全工作技能,并做好对游客的出行提示,劝阻游客在恶劣天气下不要冒险到没有安全保障的景区(点)出游;旅行社要按规定为游客购买旅行社责任险并向游客推荐旅游意外险;组团旅行社要做到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安排旅游线路,避开受灾区域和时段。

旅游星级饭店方面,要做到“四防”,即防火、防盗、防爆、防食物中毒。消防设施设备要齐备、有效,消防通道不能存在堵塞和锁闭;安全监控设施要达到规定要求,安保人员要认真践行职责;电梯、锅炉等要通过法定部门质检后再用;食品卫生管理制度要落实到位。

旅游车船方面,要按规定通过法定部门的检测检查,驾驶人员必须取得资格证书;消防、救生设备配置必须齐备、有效;上下码头的安全设施、警示标识标牌要规范、完备,安保人员要到岗到位,不能擅离职守。

经营漂流的企业必须严格遵守经营许可准入制度,理顺水流以防船只颠覆;加强护漂人员的技能培训,增加线路监管人员。

3、各单位要建立节日期间信息沟通、事故响应联动机制,加强安全生产调度值班工作,做到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要制定和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并组织开展好演练,提高应对事故灾难的能力。各单位要在9月17日下午下班前将本单位的节日值班表报送市旅游局办公室备案。

以上通知,请即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三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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